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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直属单位

 
 

昭通市教育局机构(主要负责人  职能  联系方式)
  昭通市教育局设9个职能科室;1个参公管理科室;3个事业科室。

1.行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周世碧(办公室主任)

职能: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文书档案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局机关职工大会、机关办公会和本系统综合业务会议;负责局党委会议和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办和催办;组织或协调有关重要接待;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传递与交流;负责协调教育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建议、提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2223046 2229351 2222250 2223041

传真:2233481

2.党委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代凯(党委办主任)

职能: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提出管辖范围内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调整及其领导班子考核,任免的意见建议;对学校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指导所属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所属党组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

电话:2220046

3.教育科 主要负责人:王健鹏(教育科科长)

职能: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总结、指导全市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教学)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普通高中会考;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和市直中学的学籍管理:主管全市普通中学德育工作;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和文明学校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青少年科普工作,审批、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配合计划财务科编制地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语言文字工作(含普通话测评);主管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卫生、绿化美化、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人口教育工作;主管全市幼儿教育和中学劳技课、小学劳动课教育工作;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建议、提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2228528 2223159 2223044 传真:2229045

4.计划财务科 主要负责人:李昭慧(计财科科长)

职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办学条件的改善;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相关科室制定、报批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年度财务统计和教育基建年度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市直教育行政事业的收费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建设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预算安排、管理、监督、使用和结算;编制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统筹、协调、指导直属单位的基建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布点和校舍维护管理;按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全市教育系统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组织对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研究并指导教育财务管理和教育基础建设管理制度的改革,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教育外资贷款和对我市的部分教育外援;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建议、提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2229196 2221903 2223045 传真:2223511

5.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主要负责人:吴建生(职成教科科长)

职能: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类职业教育;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的改革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籍管理及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组织对全市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课、专业课和统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与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及颁证工作;主管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搞好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审核和申报工作,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制定全市扫盲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扫盲教学研究,归口管理市级社会力量办的职业技术教育;指导全市远距离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建议、提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2226080 2224423 传真:2224423

6.法规监审科 主要负责人:刘平(法规科科长)

职能:研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项教育法规的保障体系和执法监督制度;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建议、提案;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受理和查办本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依法受理全市教育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检查指导全市教育行政监察工作;协同计划财务科对教育经费(含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与审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和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信访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2220900 2223042 传真:2232157

7.昭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张学荣(督导室主任)

职能: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反馈意见,提供决策参考;对县(区)实施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评估、指导,对乡(镇)实施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评估、验收;对全市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开展对全市中等以下各类学校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指导对全市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价;承办教育督导室的日常事务;指导县(区)教育督导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建议、提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2222302 2223292

8.民族教育科 主要负责人:严霆(民教科科长)

职能:综合管理并协调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举办的民族班的工作;负责组织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援助等工作;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建议、提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2222281 传真:2222281

9.人事科 主要负责人:魏业凤(人事科科长)

职能:协同做好本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人事调配、干部离退休手续;组织全市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系统自然减员空编指标的使用办法;管理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统筹规划、协调学校对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和干部人事调配;组织协调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手续;指导全市实施教师资格条例,负责全市中学和市直学校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和颁证工作;管理全市师资队伍和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长的培训工作,拟定培训计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学历达标培训和校(园)长培训档案;负责全市教师出国进修、考察的组织、审核、报批工作;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建议、提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2233818 2225061 2223047 传真:2223047

10.招生考试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王延萍(招办主任)

职能:昭通市招考办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中专)学校招生考试、“专升本”考试以及各类社会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补员考试等)的组织管理工作和试卷的运送、保管;承担全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和招生的宣传、咨询及服务工作。

电话:2220004 2223043 传真:2237099

11.教研室 主要负责人:李崑(教研室主任)

职能: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的管理工作;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工作,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参与培训教师的工作;负责或参与对全市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估,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负责《昭通教育》的编辑、发行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学用书和辅学用书的管理规定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和辅学用书的审定、管理工作;负责昭通市教育学会日常工作的管理工作及分科学会的管理工作;

电话:2222729 2223035 2220262 2223641 2223035 传真:2223035

12.教仪站 主要负责人:陈跃(教仪站站长)

职能:编制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规划、计划和设备专项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和功能教室规划、设计进行指导;制定全市“实验教学普及县”规划和实施办法,布置和指导县区实施实验教学普及工作,完成市级普及实验教学县的评估验收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教学仪器、图书专项资金的筹措,分配工作,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并按有关办法组织实施和监控;研究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建设与管理,制定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的管理制度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教育设备专用教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评估检查和指导工作;拟定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师、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培训教学要求和培训计划,负责初级中学实验教师、图书馆(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岗位考核和岗位证书的发证等工作,并指导县区对小学实验教师、图书馆(室)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本地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建设有关统计报表的汇总和填报工作;拟定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档及有关与教育技术装备统计的上报工作。

 电话:2223640 2223027 传真:2223027

13.电教馆 主要负责人:张康(电教馆馆长)

职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认真执行教育局党组的指示、决定,依法行政。抓好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电教馆工作以科研为中心,面向全市中小学,坚持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按规定有计划的在全市中小学逐步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程,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推进以多媒体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教育技术在学校的普及和运用,实施“校校通”工程,推进中小学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建设,达到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网上教育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中小学校学生能够学会使用网上资源,学习运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自主学习,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全市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利用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传输平台传送的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基础教育的师资培训,实用技术的推广、职业培训、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应用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推动我市教育和经济的发展;向社会宣传教育政策法规、重大教育事件、教育教改信息。

电话:2236105 传真:223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