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教人〔2008〕1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8〕41号)、《昭通市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考试公告》(一号、二号、三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面试对象
报名参加镇雄县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免笔试考生、按《昭通市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考试公告》(一号、二号、三号)要求,通过笔试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1. 面试时间:2007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2.面试地点:镇雄县幼儿园。
3. 报到要求:考生所报学科(分科情况和具体时间见后)面试的前1天到镇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参加笔试者,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
3. 专家与考生有血亲关系的,专家应提出回避;考生与专家有厉害冲突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的,专家应当回避。
4. 统一同学科课题,客观评价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面试形式。
5. 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生最后成绩出现相同,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的高分考生进入体检。
1. 面试教材
(1)报考小学除信息技术学科岗位外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教材,语文一至四年级苏教版、五至六年级人教版;数学、体育人教版;音乐湖南文艺版;美术浙美版。
(2) 报考初级中学除信息技术学科岗位外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三年制初级中学教材,语文苏教版;音乐湖南文艺版;美术浙美版。其余学科人教版。
(3)报考信息技术学科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材(云教版)。
2. 面试课题
各学段各学科均设5个面试课题,课题由专家组封闭制作。考生按报考学科进行面试。备课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一个课题,所抽课题供本学科全体考生用。
3. 学科面试分组
(1)设初中语文组5个、数学组8个、英语组2个、物理组3个、化学组3个、生物组2个、地理组1个、历史组1个、政治组2个,合计27个。
设小学语文组8个、数学组7个,合计15个。
设中小学信息技术组3个、体育组4个、音乐组2个、美术组3个,合计12个。
中小学学科面试组共54个。
(2)各面试组设组长1人、评委6人,记时记分员1人,监督员1人,共9人。每个候考室、备课室各设负责人1人、联络员1人。面试专家从全县优秀教师专家库中随机抽用。
4. 考生按报考学科抽签分组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同一学段学科设2个及以上面试组的,由考生随机抽签决定所在面试组。所有面试考生备课时间均为90分钟。
5. 同一学段学科设2个及以上面试组的,前3号考生由第1组专家评分,其他组的专家到场旁听,然后按照前3号考生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通过抽签,分组在不同考室面试。
五、面试程序
1. 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面试室设主考席、专家评审席、记时记分席、核分监督席。
2. 在所报学科面试时间内,考生持面试证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需主动将所带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待面试完毕后由监督人员退还本人。
3. 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分组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标识代码,填写相关表册。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说课。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报告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抽签分组和确定的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签字。
4. 1号考生在备课室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后,考点向考生提供相关教材。
5. 分科面试时间
(1)报考小学数学学科的考生,2008年8月10日上午7∶00持面试证(或笔试准考证,下同)、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进行。
(2)报考小学语文学科的考生,2008年8月11日上午7∶00持面试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进行。
(3)报考中小学信息技术、体育,初中地理学科的考生,2008年8月12日上午7∶00持面试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学科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进行。
(4)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初中英语、历史学科的考生,2008年8月13日上午7∶00持面试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学科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进行。
(5)报考初中语文、政治学科的考生,2008年8月14日上午7∶00持面试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学科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进行。
(6)报考初中数学学科的考生,2008年8月15日上午7∶00持面试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进行。
(7)报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考生,2008年8月16日上午7∶00持面试证、身份证到县幼儿园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1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学科第1号考生7∶30点至9∶00在备课室备课,9∶00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进行。
6. 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组长宣布面试记时开始,考生开始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每超出1分钟扣减应得分1分。到15分钟时,无论考生说课是否结束,记时人员都要提示考生中止说课。考生面试完毕要向专家组报告“说课完毕”,否则继续计算说课时间。
7. 学科专家组综合该科前3位考生说课后,按照《说课评分表》内容打分,记分人员对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核实后由组长当场宣布。
8. 组长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退出面试场地。
9.8月17日对免笔试人员,根据其面试成绩按应聘学科岗位设置数从高到低确定初录人员;8月18日对笔试人员,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后的最后得分,按应聘学科岗位设置数从高到低确定初录人员。8月19日-8月21日组织初录人员体检。
10.8月22日-8月23日在政审、体检合格的初录人员中,由免笔试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由选取一个免笔试岗位;笔试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自由选取一个笔试岗位。依次类推,确定拟聘人员。8月24日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六、面试机构
在昭通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成立镇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领导小组:
组 长:王剑竹(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成 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泽忠(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朱恒辉(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廖仕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德勇(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长宇(县财政局局长)
王雄琥(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
黎斌祥(县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朱绍礼(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召(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正鸿(县卫生局副局长)
杨思雄(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申庆志(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才礼(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昌俊(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面试组、监督组、安全保卫组、卫生监督和体检组、后勤组。
1. 办公室。主任朱恒辉、廖仕松;副主任杨思雄、朱绍礼。工作人员7人,从人事局抽1人,教育局抽6人。主要职责:草拟面试方案;发布面试公告;抽调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做好面试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统筹、协调面试工作;审核、公示拟聘人员。
2. 面试组。组长朱绍礼;副组长王才礼。工作人员8人,从教育局机关抽用。主要职责:提供面试所需教材;草拟面试细则;制作面试分组签、顺序签和面试试题、面试表册,拟定面试评分标准;组织考生面试;核定、汇总考生成绩。
3. 监督组。组长曾德勇;副组长王昌俊。工作人员18人,从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等部门抽派。主要职责:草拟工作纪律;全程监督面试;查处面试违纪行为。
4. 安全保卫组。组长成召;副组长申庆志。工作人员4人,从公安局、教育局各抽2人。主要职责:研究落实面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大重点地段巡逻力度,维护考场秩序,确保面试工作安全。
5. 卫生监督和体检组。组长何正鸿;副组长王才礼。工作人员从卫生局和教育局抽派。主要职责:面试期间,组织对城区饮食卫生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按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云人发[1995]28号)规定组织体检。
6. 后勤组。组长杨思雄;副组长王伦举、李振明。工作人员3人,从教育局抽派。主要职责:提前布置考场;做好面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面试纪律
1. 实行封闭管理,由监督组全程监督、监督组成员相互监督、监督组长对面试工作整体监督。
2.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抽签、备课、面试,逾时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进卫生间者,需有监督人员陪同。
3.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
(2)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
(3)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教案或说课稿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
4.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若有其他弄虚作假等行为,亦按“面试纪律”第3条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5. 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八、其它
1. 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由面试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备课室、面试室,直至退出面试场地。
2. 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等自行负责。考生封闭期间的用餐,由后勤人员帮助联系,费用由考生自理。
3. 面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定原因延误面试时间,延误时间相应顺延。
4. 本方案由镇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镇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