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 奋力拼搏
确保“两基”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在全市“两基”迎国检启动会上的讲话
昭通市教育局局长 平锦
(2010年4月1日)
同志们:
今年2月25日,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两基”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1号),标志着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决定立即启动我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刚才,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纪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市“两基”迎国检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落实好张副市长的讲话精神,我对全市“两基”迎国检工作作具体安排。
一、充分认识我市“两基”攻坚取得的成绩和迎国检面临的形势
(一)我市“两基”攻坚取得的主要成绩。
2004年国家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县区政府落实政府责任,强化政府行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紧紧抓住“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不放松,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把“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来抓,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狠抓教师队伍建设,“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教育稳步、协调、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如期实现了“两基”目标。到2009年底,我市11个县区全部实现“两基”目标,全市143个乡镇全部实现了“普九”,“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12%,初中毛入学率达97.48%;中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控制在2.54%和0.85%以内;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8.93%,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85.07%;青壮年人口非文盲率提高到99.24%,近3年脱盲人员复盲率控制在0.95%以内,实现了“两基”工作的历史性跨越。
二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自2004年“两基”攻坚以来至2009年底,我市共投入学校建设资金22.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19.45亿元、市县级自筹2.95亿元),实施了未“普九”县初中建设工程、农村寄宿制工程、危房改造工程、中小学校安工程重大项目,建筑面积达184.32万平方米,使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了3.22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了5.19平方米,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基本满足了“普九”需要。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004年实施“两基”攻坚以来,全市共招聘教师16011人(其中特岗教师3811人),尤其是近3年全市共招聘教师8668人(其中特岗教师3811人),“普九”教师不足的局面得到较大缓解。同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教师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得到提升。
四是“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县区、乡镇严格按照 “三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挤占、挪用、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决不允许用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偿还债务,决不允许用义务教育保障资金替代地方教育经费投入),管好、用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充分发挥“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两基”攻坚中的作用,有效减少学生辍学,促使“两基”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赢得了广大群众及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五是教育信息化建设成绩突出。2009年,市教育局与中国电信昭通分公司合作,投资500余万元,构建了教育信息化网络系统,为全市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教育管理、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远程教育、招生考试查询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同时建成全市教育视频会议系统和市、县、乡教育电子政务办公应用系统,实现教育系统的网络化办公。全市11个县区全部实施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2343所学校建有教学光盘播放点,在946所学校建有卫星教学收视点,在201所农村初级中学建有计算机网络教室。为广大农村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近几年来,我市以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以课程改革精神为指导, 以实施新课程为重点,紧紧围绕“课改、质量、创新、提升”的工作思路,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积极开展二级高完中质量考核和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09年全市中考参考人数达56397人,比2008年增加9286人,增长近20%,增幅创历史新高,总分600分以上的3894人,占报考人数的6.55%,高分段考生人数为历年之最。普通高考报考人数22949人,比2008年增加1094人,增长近5个百分点,高考上线人数达17651人,上线率达76.91%,比2008年的69.69%增长近8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
(二)我市“两基”巩固提高和迎国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自1997年水富县实现“两基”目标以来,经过十三年的艰苦努力,2009年全市实现了“两基”目标,全市教育资源总量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市教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绝大多数县的“两基”水平还很低,不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距“两基”国检要求都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7个方面。
1.普及程度不高。
一是部分县的少数乡镇初中毛入学率下滑幅度较大。去年,市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全市各县区、乡镇“两基”进行年审,发现全市指标下滑到不达标的有16个乡镇。其中,巧家县有茂租75.1%、金塘75.7%、药山77.9%、蒙姑83.1%、炉房88.1%、包谷脑91.5%、红山91.9%七个乡镇;盐津县有庙坝93.23%、滩头94.09%、豆沙94.68%三个乡镇;大关县有悦乐82.91%、上高桥93.02%两个乡镇;威信县有长安65.31%、庙沟87.19%两个乡镇;绥江县中城镇为94.7%,彝良县龙海乡为94.54%。
二是巩固力度不够,初中辍学率高。全市不达标的有17个乡镇。其中,验收较早的威信县有两个乡镇,分别是罗布8.85%、旧城4.24%,绥江县有三个乡镇,分别是南岸3.46%、板栗3.25%、会仪3.42%。大关县的9个乡镇全部高于3%,最高的是吉利镇达6.9%,巧家县有两个乡镇,分别是药山4.16%、红山4%。盐津县的普洱镇为4.51%。
三是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低。全市达不到国检90%的要求有7个县。分别是鲁甸县81.6%、巧家县81.24%、盐津县81.5%、大关县88.39%、永善县87.17%、镇雄县80.46%、彝良县85.15%。
2.部分县区城市教育费附加未能全额用于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未能做到“三个增长”。
一是预算内教育经费未能做到“三个增长”。2008年预算内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增长比例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的有六个县。其中,预算内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增长比例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比例最高的达到59.71%。
二是有的地方2008年城市教育费附加未能全额用于教育。有的县教育附加费没有用于教育的高达300余万元,使本来就不多的教育附加费更少。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进展缓慢,任务艰巨。
按省校安办下达的任务,2009年我市要拆除60万平方米D级危房,并全部开工建设,竣工27.1万平方米。截止今年2月,全市拆除D级危房44万平方米,占应拆除危房的73%,开工建设54.4万平方米,占应开工面的91%,竣工6.3 成平方米,仅占竣工任务的11%,工程进展比较缓慢。
4.校舍、教师不足,班额较大。
一是生均校舍面积不足。2009年底,全市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仅为3.22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仅为5.19平方米,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若按“普九”标准(小学生均3.6平方米、初中生均4.6平方米、每有1名住校生增加4平方米)测算,全市共差中小学校舍200万平方米(不含正在实施的校安工程60万平方米),尤其是镇雄县极为突出,小学生均仅2.46平方米、初中生均仅3.3平方米。
二是教师数量不足。按2009年秋季学期学生数和省定师生比标准(小学1:23、初中1:18)测算,我市水富、绥江、永善、大关、盐津、昭阳、鲁甸、巧家等八县区中小学教师配备已基本达标。但全市还差中小学教师6268人。其中,小学2412人、初中3856人。
三是初中教学班额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为45-50人,而我市初中平均班额达67.16人。平均班额较大的镇雄县有84.2人、鲁甸县81.92人、威信县78.8人。其中,镇雄县100人以上的班额达74个,鲁甸县100人以上的班额达8个,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
5.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缺乏。
一是实验教学仪器配置合格率低。全市小学合格率为48.5%,初中为58.6%,最低的鲁甸县小学只有18%、初中为50%。
二是图书配备数量不足。全市生均图书小学5.69册、初中6.38册,远远低于“两基”国检标准小学生均7册、初中10册以上的要求。镇雄县小学生均3.92册、初中3.67册,鲁甸县小学生均4.68册、初中3.35册。威信县小学生均最低只有2.95册。
6.学校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学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应对复杂局面和依法治教的能力不强,工作的前瞻性、创新性、系统性较差。少数学校管理制度缺失,管理松散,教学质量不高,校园环境存在脏、乱、差现象。
二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对一些安全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学校建筑工程还在装修就安排学生进去上课、住宿;有的电源开关坏了不修,电线裸露在外不换;有的建筑施工现场不围不拦,无安全警示标示;有的实验室化学药品存放不规范,没有进柜上锁或只有一把锁,使用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7.档案建设不规范。
尤其是“普九”较早的几个县区很不重视“两基”验收后的档案建设,普遍存在“两基”档案不完善、材料不齐全、数据不准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同一数据在学年报表、“两基”年审表和其他相关表册反映不一致;有的学生变动手续不全,取证不到位,缺乏佐证材料,转进的没有给对方学校回执或证明,转出的没有出具转学证明,学籍管理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