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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对校安工程提出六点硬性要求
新闻来源:[ 彝良县教育局 ]  撰稿:校安办  [发布时间:2010-03-26]  发布人:  阅读:1069  分享按钮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实现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县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忠秀在3月24日召开的彝良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会上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出六点硬性要求。

一是必须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校安工程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形成合力,全力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二是必须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必须采取倒推工期制,由教育局牵头,建设局配合负责排出具体的时间表,落实具体责任人,限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是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县建设局质监站和县教育局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协调配合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公司抓好全程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四是必须加大小学校点撤并力度。必须严格按照 “三集中”办学原则,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逐步收缩撤并小学校点,使全县学校布局合理,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五是必须加强工程安全和档案资料管理。必须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校校舍安全防护制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避免或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县校安办要严格按照省、市档案分类管理要求,按照工程建设时序完善各项目学校工程建设照片、视频、文档等痕迹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标准性。

六是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工程建设负主要责任,乡(镇)分管领导和项目学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负有直接责任。县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加大校安工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质量、安全的,必须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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