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考报名办法
(一)会考报名登记程序:
1、 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 在我省寄读的外省户口考生,经本人申请,由寄读学校填写《云南省普通高中会考报名登记表(省外寄读考生)》一份,直接到县区会考管理部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 具有我省户口的社会考生由本人申请,持户口证明,直接到县区会考管理部门填写《云南省普通高中会考报名登记表(社会考生)》一份,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 省内跨校借读的学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5、 需缴一寸近期半身脱帽正面黑白证件照片二张,学校要审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二)会考报名登记时间:
1、 学籍考生和省外寄读考生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
2、 社会考生的会考报名在第一次报考时同时进行。
(三)报名登记结束后,学校增加的学生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 本省内其他学校转来已进行会考报名登记的学生,按转学处理。
2、 本省内其他学校转来未进行会考报名登记的学生,要由学校办理会考报名登记。
3、 省外来寄读的学生,要由学校办理会考报名登记。
二、会考报考办法
(一)会考报考登记程序:
1、只有经过报名登记取得会考考籍、会考证号的考生才能参加会考报考。
2、下列考生由学校统一报考:
(1)具有本校学籍的考生(含外出借读但不借考的);
(2)在本校寄读的省外考生;
(3)在本校借读且需借考的省内有学籍的考生。
3、下列考生直接到县区会考管理部门报考
(1)本县区的社会考生;
(2)在其他县区已取得会考考籍、需要借考的社会考生。
(二)会考报考登记时间:
1、每年1月份的文化科目会考的报考时间截止到上一年11月10日。
2、每年5月信息技术会考的报考时间截止到4月30日;
3、每年6月份的文化科目会考的报考时间截止到5月10日;
4、每年11月信息技术会考的报考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
三、会考借考办法
(一)已取得会考考籍的考生经批准后,可以借考。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经批准在省内跨校借读的,可在借读学校借考。
2、社会考生可在省内任一县区借考。
3、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经批准在省外寄读的学生,可以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会考考籍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认定省外会考成绩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寄读地借考。
(二)借考的申请办法
1、在省内借考,由本人申请并填写《借考申请表》,取得学籍学校同意后,由学籍学校开出手续并注明会考证号,同时报送所在地的县区会考管理部门。借读学校接受借考后,应当报送借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会考管理部门批准。
2、社会考生的借考,由本人直接向借考地的县区会考部门申请,并提供户口所在地县区户口部门出具的会考证号等相关证明。
3、学籍考生在省外借考,由本人申请,取得学籍学校同意后,报送所在地县区会考部门批准,同时将《云南省普通高中会考考籍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认定省外会考成绩办法(试行)的规定告知考生。
昭通市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