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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江县教师职称评审实施“阳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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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5-07
15:59 阅读次数: 撰稿: 来源:绥江县教育局 双击自动滚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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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教师职称评审实施“阳光工程”
4月9日,绥江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会议,来自全县初、高级中学的27名中学教师,接受县职称评定工作组的评审。 县教育局历来高度重视教师职称平定工作,采取实施“阳光工程”保障广大教师的权益。每位教师利用多媒体对自己的从业情况和履职总结等作全面展示,工作业绩一目了然,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述职活动中,每位教师的述职报告都是一个感人的事迹,一张张奖状和荣誉证书都是他们热心从教的真实写照。为了祖国的教育事业,他们舍小家、顾大家,轻子女、宠学生,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主动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在思想上和教学理论研究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绥江教育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教育局号召,全县各中小学教师,要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高级教师的比例,从而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同时也要求每位参评教师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职称评定工作,把职称评定看着是对自己能力的检验,以此为契机促进个人素质的全面提升;在职称评定过程中要求评审组严格执行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本着客观、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参评教师,保障广大教师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整个评审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全面实行“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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