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农村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教育督导团、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云政教督[2007]16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我市的情况,及时下发了文件,并要求各县区制订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昭通市2006年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文盲率已降至3.5%以下;11个县区有7个县区实现了“两基”,“普九”人口覆盖率为50%。镇雄、永善、彝良、鲁甸4县未实现“普九”,按照省政府的“两基”攻坚规划,镇雄、永善、彝良县2008年实现“两基”目标,鲁甸县2009年实现“两基”目标。2007年4个攻坚县已评估验收了35个乡镇的“两基”工作,其中镇雄10个、永善10个、彝良9个、鲁甸6个乡镇。2007—2008学年全市有普通中学207所(普通高中3所、完全中学32所、普通初中16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中在校生276632人(其中职业初中3684人),初中毛入学率为86.96%;普通初中年辍学率3.36%;初中专任教师11135人(其中职业初中101人),学历合格率96.36%,初中代课教师312人。高中阶段在校生67455人(其中普高51251人,职高9191人,中专7013人),高中毛入学率为24.5%;高中阶段专任教师3545人(其中职业高中380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51人),学历合格率81.41%。有完全小学2262所、教学点1687个,小学在校生787744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8.24%;小学年辍学率2.13%;小学专任教师25915人,学历合格率96.44%,小学代课教师6098人。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总面积为4426494平方米,全市现存危房面积806694平方米(其中普通中学160674平方米、职业初中4721平方米、普通小学608791平方米),危房率18.22%。小学生均校舍面积2.97平方米,中学生均5.16平方米。
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我市从2006年起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以来,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市、县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等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作为“教育兴市、兴县、兴乡”战略的重要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免杂费资金。
2007年中央、省下达我市免杂费资金7270.56万元,其中:中央5030.46万元、省2240.1万元。共有小学生781740人、初中生242261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99人享受到了免收杂费的政策,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039875人的98.5%。
(二)免教科书资金。
2007年下达我市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计划4184.61万元,有541888人享受到了免费教科书,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54.7%。
(三)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007年省补助贫困学生寄宿制生活费补助7788.6万元,共有小学生110405人、初中143335人、特殊教育299人享受到生活费补助,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24.43%。
(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2007年中央、省下达我市提高公用经费补助7805.36万元,其中:中央6173.72万元、省1631.64万元。共有小学生776034人、初中生236174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99人享受到了提高公用经费补助,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97.37%。
(五)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自然灾害状况、房屋危险程度、中小学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教育投资效益等因素,2006年省下达我市校舍维修改造资金5770.03万元,涉及111个单体建筑,排除D级危房75436平方米。2007年省下达我市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267.29万元,涉及92个项目,排除D级危房55484平方米。
(六)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各地按照有关标准,逐步配齐缺编教师,逐步取消代课教师,保证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教师队伍数量明显增加,结构得到改善,紧缺学科和中小学英语教师得到充实。2007年教师补员数量是近10年来最多的一年,共补员2438人(其中直接到高校招聘教师660人、招聘特岗教师766人、补员招考教师1012人)。省政府加大了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改革以来,未出现拖欠教师工资发放的情况。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着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对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发挥更好的效益,使之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是教育督导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为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为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各项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开展工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及时将这一惠民政策告知学生、家长及社会,并接受社会监督。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专题召开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动员大会,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进行广泛宣传。镇雄县印发了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转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宣传画和宣传卡,成立学校开学督导检查小组,分赴全县各类学校督促检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动员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社会、家庭和学校师生的宣传工作;水富县及时拟定了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好消息”,各校在街头、主要人行道、人口集中的地方以及学校、村、组张贴宣传画或书写标语,并通过专栏、集队、开会等形式广泛向学生、家长及社会进行宣传。使党和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切实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资金管理。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区以会代训加大了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根据云财教[2006]8号文件要求,我市各县区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实际,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严格按照“真实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和绩效性”的原则,从2006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行综合预算编制制度。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试编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公用经费定额、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教职工人员经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相关内容,各县区已编制完成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
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证国家和省补助经费全额用于中小学校,各县区财政对中央、省市下达的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财政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为规范中小学经费的使用,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昭市教联[2006]9号),从预算、财务、培训、检查、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学校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充分发挥国家专项资金的效益,保证义务教育中小学正常开学和运转。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省定的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标准,学校拟定用款计划经教育局审定后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各学校,保障了学校正常业务的开展,同时对少数薄弱学校给予了倾斜。按规定免收了符合条件学生的杂费、教科书费。学校的公用经费有了极大的提高,缓解了经费紧张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过程管理,确保机制顺利运行。
一是市县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和财政、审计、发改、教育督导等部门加强了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二是根据“五部委”的要求,按照云发改价格[2006]1043号文件规定,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实行统一规定进行了检查,主要从七个方面进行:查报名收费是否按文件要求标准收费,查是否有跨学期预收费和除部分书费以外的代收费,查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查报名是否开具了规定使用的票据,查学校是否有违规订购非法出版、盗版教科书和教辅资料,查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是否真正落实,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三是教育行风得到根本转变,去年4月,市教育局会同纠风办、发改委、监察局和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对永善等5县25所学校,进行教育收费和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根据群众举报,查处教育收费问题4个,及时清退金额34.64万元,在2007年3月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又于6月和9月两次召开规范教育收费会议,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教育收费工作;四是认真配合上级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实施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五是公布了收费标准,设置了举报电话,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全市中小学收费比较规范,教育收费方面的投诉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比较满意,农村义务教育呈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明确责任,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对教育的“三个增长”。
深化“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职责,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各区县财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年初做好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并切实保障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不出现“挤出效应”;确保各项专款和转移支付中的教育经费全部用于教育;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保障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高度重视对贫困学生的扶持,各县区积极筹措资金,2007年大关县、威信县、水富县分别争取资金74.85万元、60万元、51.53万元资助贫困学生。为巩固“普九”成果,2007年盐津县、威信县、昭阳区、水富县分别投入资金884.76万元、600万元、487.65万元、479.44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缓解中小学校校舍不足的困难。
四、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后的成效
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来,从上到下各级政府形成了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改革开局良好,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后,免收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实行“两免一补”,使广大农民减轻了送子女入学的经济负担,这是中央惠及农民政策的最大体现,因贫失学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提高了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和在校生的巩固率;二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以后,提高了生均公用经费、杂费补助标准,使所有农村中小学都得到了由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和杂费,保证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村学校运转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农村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明显规范,绝大部分学校除了代收课本费外,其他方面都是“零收费”,2008年春季学期起全部免除了学生的书费,学校为“零收费”;四是教师工资纳入财政局国库统发,确保了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稳定了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五是通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学校原有薄弱方面如破旧课桌凳、办公桌、计算机、复印机、文体器材等教学设备设施得到了维修和补充,从而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完善,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六是落实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以后,排除了部分学校危房,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学校可持续发展有了保障。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1、这几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较快,但是,教师紧缺,为确保学校正常开学,聘请了一部分顶编代课教师长期代课,全市目前有中小学代课教师6410人,各县区财力困难,代课教师月工资低,建议上级对贫困县区的代课教师工资给予一定补助。
2、全市目前尚有中、小学危房80.67万平方米,加之这几年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冰雪等频繁,市、县区财政困难,无法对危房进行改造,建议上级加大我市排危改建的力度。
3、化解教育历史债务,促进学校发展。“九·五”以来,为了实现“两基”目标,各县区累计欠债达3.625亿元,另外,近几年来为加快中学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有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后勤社会化方式,向社会融资建造学生宿舍,又有新增债务。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社会力量投入难以收回成本,部分学校可能因此面临债务诉讼等各种新的矛盾。
4、整合教育资源,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坚持“集中高中、整合初中、规范小学、放开幼教”的工作思路,按照“规划先行、稳步实施”的原则,结合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全面整合教育资源,加快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
5、少部分学校财务管理人员是由学校的专职教师兼任。由于学科教师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因此在一些学校的财务管理上基本是记流水账,还谈不上对资金进行有计划的预算。部分县区义务教育经费拨付与管理的办法不完善,学校运转经费紧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有待加强。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大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和财务资料归档制度,学校财务管理专人负责,建立公开的财务监督制度。落实义务教育各种经费的安排和完善拨付制度,严格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进行监管。
附件: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情况督导调查表(一、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 改革情况 报告
抄报:市政府。
(共印5份)
昭通市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
校对:张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