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加强对“两基”攻坚县“两基”
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
镇雄、彝良、永善、鲁甸县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基”攻坚规划,确保我市“两基”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现就加强镇雄、彝良、永善、鲁甸县“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识再提高,领导再加强,确保如期实现“两基”攻坚目标
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两基”攻坚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是衡量县、乡镇人民政府是否保质保量实现“两基”攻坚目标的最后关口和重要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两基”攻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如期实现“两基”攻坚目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两基”攻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抓住机遇,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2008年镇雄、彝良、永善县,2009年鲁甸县如期实现“两基”攻坚目标。
二、坚持标准,确保“两基”攻坚质量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必须本着对历史、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两基”评估验收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坚持“两基”工作基本标准不动摇,坚持“软件从严、硬件从实”。评估验收指标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辍学率、中小学专任教师配备率,以及教育投入、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等办学条件,是衡量普及义务教育水平的最基本标准和条件,必须从严掌握,不能降格以求。县、乡镇“两基”自查和市对乡镇的评估验收以及对县的“两基”复核,都要增加近三年教师编制落实情况、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发展寄宿制学校、落实“两免一补”和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政策等方面内容。对挤占、挪用城市教育费附加、“两免一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等教育专款和在“两基”中弄虚作假的县、乡镇验收及复核时实行“一票否决”。“两基”指标的计算和查验,严格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云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评估手册》和云政教督[2004]8号《关于修改印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表〉的通知》以及云政教督办[2004]1号《关于转发教育部督导团办公室〈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及填报说明的通知》要求进行。
三、严格程序,加大“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力度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按照“两基”检查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划克期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县、乡镇“两基”档案要齐全、规范、准确,各种数据要有据可查;县“两基”自查中必须坚持乡乡查、校校查,不能有空白和遗漏。市级未评估验收的乡镇“两基”工作,要按照昭市教通[2007]23号《关于加大“两基”攻坚督查指导工作的通知》和昭市教督[2008]2号《关于印发〈2008年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确保按时接受市级评估验收。镇雄、彝良、永善县的“两基”县级自查工作必须于今年8月25日前结束,待公示后于9月5日前向市上报复核材料,9月中旬市组织复核评估。
四、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
“两基”攻坚评估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是报送的“两基”资料,数据要真实、准确,严禁虚报瞒报;各种基础表册、数据要翔实、可靠,一律使用原始材料,不得人为涂改、复制;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利用转学、借读等手段为他校、他人出具假证明;严禁“两基”攻坚中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两基”自查和评估验收重在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切忌搞花架子、走过场。各级政府和教育督导人员要以执政为民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科学发展观,拒腐倡廉,遵纪守法,敢于讲真话,客观公正评价,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必须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市级举报电话:2222302、2223292、2223042。
五、进入到计时工作状态,确保“两基”攻坚如期推进
我市的“两基”攻坚工作已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镇雄、彝良、永善县的“两基”今年要接受省、市的检查评估和验收,鲁甸县也将于明年接受验收,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确保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攻坚任务,市教育督导室拟订了2008年对“两基”攻坚县工作督查内容暨行事历。望各县结合实际,细化“两基”攻坚各项工作,制订出“两基”攻坚工作行事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两基”攻坚工作,如期完成我市“两基”攻坚的目标任务。
附件:《昭通市教育督导室2008年对“两基”攻坚县督查内容暨行事历》。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两基 督导评估 意见
抄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
抄送:镇雄、彝良、永善、鲁甸县人民政府。
发至:镇雄、彝良、永善、鲁甸县“两基”办。
(共印35份)
昭通市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08年3月21日印
校对:张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