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督导室: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教育督导工作动态,促进信息交流,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根据云政教督办[2008]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建立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员的推选工作
各县、区教育督导室要确定1名热爱信息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信息员,负责本地区教育督导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和上报等工作,并将信息员的名单于2月底前报市教育督导室,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职务或职称、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
二、报送信息的主要范围
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督导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国家、省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加强教育督导,提高教育督导水平的新做法;教育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督导情况;推进教育督导系统效能建设情况等。
三、信息报送要求和方式
1、各县、区从2008年3月起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报送的信息必须经过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同意;信息文档格式为word文本,报送信息的电子邮件必须相对固定,并在邮件中注明报送单位和信息员姓名。
2、各县、区报送的信息经市教育督导室审核后在昭通教育网教育督导栏中公布,网址http://www.ztedu.com,同时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3、信息的报送以电子邮件为主,市教育督导室电子邮件地址为:ztddslh@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林华,0870-2223292、2222302
二00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督导 信息 通知
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共印15份)
昭通市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08年2月16日印
校对:张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