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镇雄县“两基”工作提出的要求,决定成立镇雄县“两基”攻坚过程督查组,开展对镇雄县“两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两基”攻坚过程督查指导组
组 长 陈必贵(省政府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崔正刚(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 张学荣(市政府督学、市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王建鹏(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陶发辉(市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
林 华(市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李树森(昭阳区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王芝荣(巧家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曾发农(大关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罗 云(绥江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胡炖伟(威信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督查指导组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对镇雄县28个乡镇“两基”攻坚进行督查指导。
一组负责10个乡镇,即赤水源、果珠、雨河、乌峰、尖山、芒部、木卓、罗坎、盐源、五德(划横线的为2007年“两基”评估验收乡镇,下同)。组长:张学荣;成员:胡炖伟、李树森。
二组负责9个乡镇,即泼机、中屯、场坝、以古、坪上、牛场、碗厂、杉树、花山。组长:王建鹏;成员:曾发农、罗云。
三组负责9个乡镇,即塘房、花朗、黑树、鱼洞、林口、以勒、大湾、坡头、母享。组长:陶发辉;成员:林华、王芝荣。
二、督查指导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1、督促指导镇雄县、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两基”攻坚职责,做到按规划、按标准、按程序实施“两基”工作。
2、督查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周时间,10月底以前重点督查对今年接受市“普九”验收的10个乡镇)深入联系乡镇,了解掌握“两基”攻坚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或向上级反映。
3、根据《云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评估手册》要求,重点检查“两基”攻坚工作进度、中小学学生入学巩固、校舍建设、师资配备、“两基”表册资料建档、“普九”评估验收表(中、小学)的验算和“扫盲”巩固提高等情况。
4、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指导镇雄县和乡镇正确处理好“两基”过程中硬件和软件的关系,克服重硬件轻软件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情况发生。
5、指导镇雄县和乡镇的“两基”自查、复查工作,确保按时、按标准通过市政府的验收、复核和省政府的评估认定。
6、督查指导组每位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省有关“两基”标准,坚持原则,讲真话、办实事。
7、督查指导组每次督查结束后,在5日内将督查情况交督导室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
8、督查组在工作中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公务员八条禁令》。
二00七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镇雄 “两基” 督查指导 通知
抄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抄送:镇雄县人民政府。
发:昭阳、巧家、大关、绥江、威信县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
昭通市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07年10月8日印发
校 对:张学荣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