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中小学校长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预防职务犯罪,3月29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聘请了县反贪污贿赂局教导员,对全县中小学校长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培训。反贪局教导员从什么是职务犯罪、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和危害性等方面,结合具体的案例,对参会的校长进行了培训,使校长们进一步明确了“贪污”和“挪用”两个概念的法律界定,增强了依法管理和使用学校教育经费的意识。为我县实施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依法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向绥江县捐建一所希望小学(2008年06月06日) 绥江县教师职称评审实施“阳光工程”(2008年05月07日)